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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严肃中职学校招生纪律禁止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中职学校招生纪律禁止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15 09:08:27  

岳西县教育局文件

 

岳教纪〔20181                          签发人:程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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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中职学校招生纪律禁止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

 

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红杜鹃学校:

为进一步净化教育环境,切实维护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厉打击扰乱招生工作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现就中职学校招生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严肃招生纪律。各相关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班班主任和课任老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将招生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早打招呼,及时发现,有效制止。

二、严禁有偿招生。禁止中等职业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设点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个人推荐学生时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

三、严禁虚假、违规宣传。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到初中学校进行宣传,经县教育局确认在我县具备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必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依法按程序到生源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宣传。严禁对学生和家长进行片面和失实的宣传。招生宣传不实或违规的中职学校,县教育局将依法取消其中职招生资格,直至追究其责任。生源学校违规违纪的,追究生源学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禁任何生源学校或个人接待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严禁向不具备招生资格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提供生源。

五、严禁生源学校或个人限制、强迫学生选报志愿,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初中毕业生就读本校信息。

六、中职学校要严控招生成本,严禁违规收费。县教育局将按照上一年度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与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奖励。

七、要切实做好初中学校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初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的巩固率,严禁中考前放任学生离校。对所在辖区内招生秩序混乱,造成生源流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在全县给予通报批评。

八、严禁生源、信息封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扣压、延误和损毁经县教育局核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不得在正常的招生宣传期间阻挠或限制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进入生源学校进行宣传。

九、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生源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初中毕业班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相关学校要认真贯彻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正确指导和监督。县教育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一经查实顶风违纪的行为,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县教育局招生工作举报电话:21816142181623)。

 

 

岳西县教育局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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