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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岳西县民办学校2017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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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21 15:26:58 | |||
岳西县教育局文件 岳教〔2018〕58号
关于做好岳西县民办学校2017年度 年检工作的通知
有关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皖政〔2017〕127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民办学校2017年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二、年检主要内容 按照《岳西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岳西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休系》(附件3)、《岳西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评估指标体系》(附件4)内容进行年检。 三、年检程序 (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从即日起至3月30日,完成对本校2017年度办学情况的自查,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按要求准备好年检材料;中心学校负责组织辖区内已批复“看护点”的年检,同时完成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初检。 (二)各中心学校督促辖区内民办学校,最迟在4月5日前,向县教育局报送辖区内相关学校的年检材料; (三)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实地检查,5月10日前完成2017年度年检工作, 5月30日前公布并上报2017年度年检结论(年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年检采取审核材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检结论依据民办学校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结果、日常办学行为记录综合确定。 四、年检提交材料 (一)2017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二)按照办学类型对应的评估体系自评赋分并提供自评得分的佐证材料。 (三)岳西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表(附件1的8张表) 所有提交材料分别以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上报。 (材料需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各一份,自留一份存档)。 五、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根据年检得分情况确定结论: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得分75分以上为合格,60分-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幼儿园得700分以上为合格, 600分-699分为基本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年检中发现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年检结论将视情节轻重,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上一年度年检不合格且复查未通过的。 (三)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违反规定使用办学许可证、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四)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无固定办学场所、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的,或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六)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备案,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七)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擅自变更、增设办学地点的。 (八)未按照规定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的。 (九)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合法权益的。 (十)未依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或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十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十二)抽逃资金或者侵占、私分、挪用民办学校资产的。 (十三)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十四)在本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本年度因校方责任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十六)因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年检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检情况,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2017年度年检结论戳记,并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 (二)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需按教育局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民办学校应当向县教育局报送整改报告,教育局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出具意见。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及时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有关工作人员在年检过程中,应当依法行政,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联系人:教育局职成股 崔小星 联系电话:0556-2181623 上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xx-dxm@163.com。
附件: 1、岳西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表 2、岳西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3、岳西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体系 4、岳西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岳西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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