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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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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9-05-31 15:28:45 | |||
各普高、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岳教〔2016〕20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岳西县文明校园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环境整洁优美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 二、评选条件 按照《岳西县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详见岳教〔2016〕206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一)推荐办法。申报时要填写《岳西县文明校园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文明校园创建自评工作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汇编,材料汇编应对照《岳西县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逐条梳理,包括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情况以及各项指标支撑材料(含图片)等。各中心学校向县教育局申报时,另需填写《岳西县中小学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上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xxjyjwmb@163.com。 (二)评选办法。6月17日-21日由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到部分学校实地察看,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县文明网、县教育网公示。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县级文明校园将授予称号,颁发奖牌,并根据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市级文明校园参评名单。前两届已获得县级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经过大力创建,确已达市级评选标准的学校,也可申报市级文明校园。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文明办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形成自下而上、整体联动格局。各学校是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迎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二)突出创建内涵。各校要围绕文明校园建设总体目标和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结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在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建设等六方面开展工作,推动校园文明水平整体提升。 (三)强化活动保障。各校要把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县教育局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评优评先、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将对上一年度县级文明校园进行抽查,对抽查不达标学校将督促整改、直至摘牌。 联系人:汪晓松,联系电话:2172272、13865117572
附件: 1.岳西县文明校园申报表
岳西县教育局 岳西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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