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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6-15 15:31:01  

岳西县教育局文件

岳教[2018]177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劳动技校),实验小学,各中心学校,红杜鹃学校(华正高中):

为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根据安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安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第1号工作指令(见附件1)和《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请相关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摸清底数。要做好培训机构的台账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楚,具体包括培训机构有无资质、校舍是否安全、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师资是否达标,学生参加了哪些培训机构,教师有无举办培训机构或在培训机构兼职行为。

2、强化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借助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充分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帮助家长保持理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预期孩子的成长成才。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业务的,必须立即退出校外培训机构并停止有偿家教,在摸排登记之日以前如实填报并主动纠正的,不再追究,凡不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及时整改。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随时关注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活动或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本月24日前制订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在201811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各中心学校每月24日前需上报本乡镇整改情况说明,同时报送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统计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统计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摸排整改情况表、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活动或进行有偿家教行为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5)。

附件http://www.yuexi.gov.cn/uploadfile/2018/0613/20180613051708390.rar(附件1-5下载链接地址)

      1、安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第1号指令

2、乡(镇)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统计表

      3、乡(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统计表

      4、乡(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摸排整改情况表

      5、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活动或进行有偿家教行为情况统计表

岳西县教育局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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