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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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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29 13:03:55 | |||
岳教〔2018〕147 号 各普高、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为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宜教体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县级文明校园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环境整洁优美的全日制普职高、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均可参与县文明校园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照《岳西县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详见岳教〔2016〕206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一)申报办法。申报时要填写《岳西县文明校园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汇编,材料汇编应对照《岳西县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逐条梳理,包括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情况以及各项指标支撑材料(含图片)等。各中心学校向县教育局申报时,另需填写《岳西县中小学文明校园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报材料: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各项指标支撑材料目录、附件1-2,联系人:汪晓松,联系电话:2172272,电子邮箱:yxxjyjwmb@163.com。 (二)评选办法。6月10日-22日由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到部分学校实地察看,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县文明网、县教育网公示。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县级文明校园将授予称号,颁发奖牌,并根据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市级文明校园参评名单。前两届已获得县级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经过大力创建,确已达市级评选标准的学校,也可申报市级文明校园。 五、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申报迎评工作。各学校是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迎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将对上一年度县级文明校园进行抽查,对抽查不达标学校将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摘牌。
附件:
岳西县文明办 岳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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