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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非毕业班抽考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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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17 10:00:30 | |||
来校[2017]10号 中心学校本部,各小学: 四月底,县教育局将举行非毕业班教学质量监测。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抽考质量情况实行奖惩。 一、所抽考学科合格率、优秀率折合分位居全县1—8名的,分别奖励该授课教师1500—800元,分管初中、小学校长同等奖励。 二、所抽考学科合格率、优秀率折合分居全县后3名的,分别在该授课教师绩效工资中惩处600—400元,分管初中、小学校长折半惩处。另外,该授课教师当年不评优,不评先。 三、自今年起,连续两年抽考学科合格率、优秀率折合分居全县后3名的,安排该教师到偏远学校轮岗。 来榜中心学校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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