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校务公开 > 正文
  转发教育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
转发教育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02-24 10:21:40  

 岳教201826

转发教育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

 

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

 现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培训,把握精神实质

201411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县教育局制定了《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施方案》(岳教〔2014264号),并印发给你们。日前,教育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修订,现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校要将《标准》印发到每一位教职工手中,要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工尤其是学校管理者认真学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讲研读《标准》,帮助学校教职工准确把握《标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指导学校各项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学习《标准》、处处践行《标准》舆论氛围。

二、对标研判,整改提高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和准则。各校要强化对标研判,整改提高,树立先进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结合各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益。

三、强化督查评估,促进规范管理

今后教育局将按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和考核督查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附件:《义务教育管理标准》

 

 

岳西县教育局

2018212

  • 上一篇文章: 转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2018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岳西县教育系统关于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管理登陆
    Copyright 2009-2010 www.yxlbz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岳西来榜中心学校  技术支持:岳西创联网络  备案/许可证编号: 皖ICP备13008250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8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