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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27 11:28:46  

岳政办秘〔20175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4

 

岳西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确保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和《中共岳西县委 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决战决胜精准脱贫 勇当脱贫攻坚先锋的实施意见》(岳发〔201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好扶贫攻坚战,充分发挥“资助惠民”作用,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提高贫困学生受助水平,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教育支出压力,为决战决胜精准脱贫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学前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1000/·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幼儿园将就读幼儿信息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幼儿园。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

(二)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含校外寄宿生);

2、资助标准:小学生1000/·学年,初中生1250/·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寄宿生信息报县教育局计财股,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2000/·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学期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0月份完成发放;资金发放后一周内,由就读学校将《岳西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2、免学费

1)资助对象:我县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岳中、汤中1700/·学年,店中1400/·学年,华正高中700/·学年(均不含住宿费);

3)实施步骤:

已经认定的符合免学杂费对象条件的在校生,公办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出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高一年级新生由教育局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的学生信息报县扶贫办认定,再由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并指导学校做好免学杂费工作。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就读学校将《岳西县普通高中免学费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4)发放方式:县教育局按实际免学杂费人数和学杂费标准,分学期将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学校使用。

(四)中职学校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高一、高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 2000/·学年;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给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与学籍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后,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

4)发放方式:资助资金分月打卡发放,春季学期从3月份起至7月份止,秋季学期从9月份起至次年1月份止,每月发放200元;每学期第一次发放资助资金后一周内,由就读学校将《岳西县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2、免学费

1)资助对象: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全体学生;

2)资助标准:文科类专业1200/·学期,理科类专业1500/·学期,(均不含住宿费);

3)实施步骤: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信息报给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与学籍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后,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及时将《岳西县中职学校免学费告知书》送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4)发放方式:县教育局按实际免学杂费人数和学杂费标准,分学期将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学校使用。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实施还款救助。对借款学生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的,启动还款救助机制,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为其代偿贷款本息。

(六)“雨露计划”资助(县扶贫办实施)

1、大学生资助(计划数1000人)

1)资助对象:当年考取专科以上且入校就读的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2)资助标准:2000/人(一次性资助);

3)实施步骤:

乡镇宣传发动,排查摸底;

学生申请,提供资料;

乡镇初审后上报县扶贫办审核;

县扶贫办审核、公示、确认后,资助资金经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2、职校生生活费、学费资助(计划数800人)

1)实施对象: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在校就读的职校生;

2)资助标准:2000/·学年;

3)实施步骤:

3月至5月,政策宣传、学生本人网上申报;

6月至8月,村、乡、学校、县扶贫办逐级在网上审核确认;

9月至11月,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打卡发放。

注:1、本项资助操作均需通过网络指定平台操作。

    2、本年度9月入学新生在次年度申报。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基础信息库

由各中心学校牵头,联合乡镇扶贫办和村两委,利用精准核查成果,逐一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及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不同学段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基础信息库,分类建立台账,做到信息精准,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岳西县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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