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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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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榜中心… 文章来源:岳西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7-03-17 00:00:00 | |||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为了使你们更好的了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内容,积极支持配合我县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现将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告知你们: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意义十分重大。是坚持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科学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有力保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2、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第一、继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和补助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第二、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第三、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第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3、“两免一补”的内容是什么? 答: “两免”指的是: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和免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一补”指的是: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4、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含取暖费)基本标准暂定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实际执行中将以财政部、教育部进一步提高后的最新基本标准为准。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承担,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具体为: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30个贫困县(市、区)和皖北三市七县中未在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10个县(区)为8:2,省与县再按8:2分担,中央和省下达的公用经费补助相对宽裕,各地在安排使用资金时,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5、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县承担。我县今年计划补助5250人,安排补助资金610万元,做到精准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寄宿生全覆盖。 6、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7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7、我省如何实施免费提供国家课程费教科书工作? 答:我省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实行政府采购,配发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9、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学校还可以向学生收取哪些费用? 答:2017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向自愿入伙学生在营养改善计划之外应承担收取的伙食费,其余费用一律不准收取。 岳西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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