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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岳西网    更新时间:2017-03-10 00:00:00  

岳卫计办〔201737

各普高,大别山科技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幼儿园,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1756号)文件要求,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春夏季是各类呼吸道和介水传染病高发季节,各类传染病(如H7N9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等)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我市范围内有多所学校出现过聚集性病例。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强化传染病防治的“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落实。一要科学谋划防控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二要健全学校卫生安全防控工作组织,各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狠抓传染病防控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三要强化督查手段及频次。各中心学校、卫生院要提前部署,科学安排,抽调人员成立乡镇督查小组,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含幼儿园)各开展1次联合自查,以联合自查为抓手,查找各校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二、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和健康宣教。

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把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2012)、《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要求,建立、完善校内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一预案八制度”),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专(兼)职人员及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校内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学生健康体检及接种证查验工作(特别加强在学期当中转入的幼儿和学生的接种证查验),要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杜绝学生“带病上学”、教职工和食堂员工“带病工作”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和教室通风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为广大师生提高卫生安全的教学生活环境。

(二)在春、秋季开学期间,邀请卫生院专业医务人员,大力开展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及介水传染病等防治知识的培训及健康教育活动,培训对象要包含在校师生、食堂职工及学生家长,同时通过课堂、讲座、学校橱窗、广播、校讯通、家长会等形式,着力提高他们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倡导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在传染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培训工作要做到有图片、有资料、有宣传报道。

(三)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报告。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一)各乡镇卫生院要依据工作,强化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在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巡查和业务指导,配合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时向学校反馈体检结果及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依据工作职责,做好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的病例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研判可能暴发的疫情,科学制订防控策略,及时培训、指导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县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信息汇总、分析和总结上报,督促各单位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和整改意见落实,发现并大力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专项检查有关要求。

(一)检查内容及检查对象

内容包括各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见附件1),对象为我县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乡镇自查阶段(20173619日)

各学校、幼儿园主动联系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联合自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联合自查表格(附件1)由中心学校、卫生院人员共同填写内容,共同下达整改意见,检查表必须有被检查人、督查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检查学校公章。原始检查表由卫生院带回存档,各校复印留存。

要求在319日前,各中心学校将本乡镇2017年学校卫生安全自查工作总结及《岳西县2017年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附件2)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各乡镇卫生院将自查工作总结、附件1及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县卫生监督所水学卫生监督股。

2、县级督查阶段(201732031日)

县卫计委、县教育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形成文字材料,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三)专项检查工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乡镇自查和县级督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客观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逐渐形成我县学校卫生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

县教育局联系人:吴 华 电话:18955684688

邮箱:wu-hua-08@163.com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吴孟君 电话:15556600009

邮箱:276485540@qq.com

附件:1岳西县2017年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

2岳西县2017年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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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岳西县教育局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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